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肉价上涨 “圆苑”员工合伙偷店内猪肉低价卖出 2007年12月4日 10:20
 
  猪肉价格大涨,饭店送货工乘机作案,合伙偷盗猪肉,并以低价贩卖牟取暴利。日前,徐汇法院作出判决:魏宝、杭圣权、刘建华、张应刚犯盗窃罪,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、8个月、1年10个月,刘欣拘役6个月,缓刑6个月,5人分别处罚金1000元、2000元、4000元、3000元和2000元。

  魏宝等人都是上海圆苑餐饮公司的送货员和驾驶员,负责每天对下属饭店的配给送货工作。由于每天需配送大量的猪肉等农副食品,魏等人便利用送货之机将已交货的猪肉偷偷转移,并以超低价贩卖给他人从中牟利。

  自2006年10月起,他们进行了明确的分工并分组作案,先将装有猪肉的塑料箱交由饭店签收,待过磅称重后,趁收货人不备,用事先准备好的铁钩将已属饭店所有的猪肉窃入空箱子内,并用其他空箩筐压在上面作遮掩,他们还特地剩下几块猪肉以免遭疑。之后将窃得猪肉装入送货车内,运至另一家餐厅并以5元的低价兜售。起初他们还只偷几块,可随着今年猪肉价格大幅上涨,他们开始变本加厉,每次窃取猪肉达几十斤。

  2006年10月至2007年7月间,魏宝一人共作案40次,盗窃猪肉五花肉共计价值13281元,其他人共作案10-28次不等,盗窃猪肉共计价值3万余元。

  法院审理认为,魏宝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用秘密的方法窃取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,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,且系共同犯罪,应予处罚。由于魏宝在犯罪时未满18周岁,刘欣有自首情节,被从轻处罚。

选稿:蒋佳佳  来源:新闻晨报  作者:郭文 潘文婕 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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