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五一”黄金周临近,促销员、迎宾员等短期用工的招聘信息源源不断。上海公共招聘网昨天提醒广大求职者,此类短期工作多以小时工的形式招工,求职者在应聘时务必注意保障自身权益。
方小姐去年十一黄金周短期打工,由于初期没有与公司签订书面的劳动协议,服务7天结算薪水时,该公司仅支付给了她150元劳务费,也没有任何的签收手续,事后方小姐了解到了小时工的最低工资指导价后,算了下自己得到的报酬远远低于这个标准。但由于当时没有任何书面证据留下,劳动部门也很难再重新为其伸张合法权益。
专家表示,“五一”黄金周期间的短工缺口主要分布在小时工。根据小时工最低工资指导价位,每小时不得低于6.5元。许多从事小时工工作的人员在提供劳动的同时,一般均与用人单位口头协议约定工资,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。一旦发生劳动争议,劳动监察部门将很难调查取证。